人生难免有意外,当这些意外发生时,受害人和其家人如何能维持他们的正常生活呢?在美国,这些意外的事件是以保险公司的形式来解决的。
误医保险也是这么一回事,医生们/医院/护士等等交误医保险费,当医生和病人有医疗纠纷时,保险公司会出头帮助医生打官司。保险费根据各专业的风险而定,例如:产科的保险费约10万美元/年,原因是:如果在接生的过程中,胎儿发生缺氧而造成大脑损伤,这种孩子一生的医疗和照顾费用可达百万甚至千万美元。内科和病理的风险比较低,保险费约1万美元/年,神经外科风险高,保费约10万美元/年。普外的保险费约6万美元/年。误医保险费和汽车保险费有点相似,如果你在过去发生过数例诉讼和赔偿,你的保险费也就节节高升了。以前麻醉师的误医保险费很贵,随着监测仪的发展,麻醉师能及时发现问题和处理,麻醉意外大大减少,其保险费也就逐渐降低。
当医疗意外发生时,医院对病人/家属的问题会尽量用专业化的态度来回答。一旦这纠纷成为诉讼,基本上是律师与律师之间的交道/斗争,以及法庭上的判决。医生/医院不会直接与病人/家属打交道,以免言词之中出错给某一方抓住机会来进行攻击或引起更大纠纷。任何医疗纠纷都是通过这种形式来解决的,其好处是:医生和病人/家属不会直接为此事争闹,由第三者来处理,这样做比较理性和冷静,避免了当事人之间的感情用事,甚至拳脚相对的可能性;事情的处理是有章可循,有法律为依据,正规且文明。不好的地方是:一件小事可以拖数年,甚至十多年。弄得病人/家属/医生疲劳不堪,而律师则是忙得不可开交,自然收入不菲。
当病人因病死亡或在治疗中出现了并发症,病人/家属会去找律师商量,律师会分析这意外事件,看看医生有没有过错,其责任是多少?如果病人的赢面高,律师会为病人打官司,并事先和病人/家属签好协定,律师和病人/家属如何分配打赢官司所得的赔偿。赢面不高的话,律师会拒绝接受这官司,因为没有人愿意做这赔本的买卖。
当病人方面的律师决定打官司,他会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并向涉案的医生发送律师信。当医生接到律师信时,他们把律师信交到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的专业律师会对病案进行调查研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如果医生/医务人员的过错明显,保险公司的专业律师会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减少赔偿的金额(庭外和解),否则,保险公司的律师会代表医生/医院到法院打官司。在这种法律诉讼中,双方律师各出奇谋,软硬兼施,一个想多拿点赔偿金,一个想少付点赔偿金。在误医保险中,其实最大的赢家还是这些律师们。
误医保险费是医生们收入中一项不小的开支,是税前的开销,可以在营业额中报销,这样国家的税收就减少了。医生们谈起自己的收入,都是把这笔开支减去后的收入。也就是说这笔开销实际上是由病人自己承担的。病人看病时,他们付的部分诊金就是拿来交误医保险费。
不过医疗诉讼还是给医生们很大压力,在某种程度上它迫使医生们小心为病人诊病,减少医疗事故。不过为了避免误诊,医生比较倾向于开各种检验,用仪器的检查来保护自己,增加了美国人的医疗开支。现在美国人的医疗费用超过5000美元/人/年,已成为美国人无法承受的经济负担,成为政客们在白宫里吱吱喳喳讨论的话题。我相信总有一天,美国会制定法律,限制医疗诉讼的赔偿金额,加强预防治疗和减少高科技的检查和治疗。据说加拿大医疗诉讼的最大赔偿额是5万加币,这点赔偿,律师们根本看不上眼,根本不接这种官司。加拿大每人的医疗费用不到美国医疗费用的一半,加拿大人的平均寿命比美国人长,可见医疗纠纷并不能延长人们的生命。
没有误医保险的美国医生是不敢开业的,因为即使医生的治疗完全按医疗指南来做,有时仍会出现不可预料的并发症。从某种意义来讲,误医保险保障了医生和患者的利益,对医患双方都是件好事。但是,高额的医疗事故赔偿使误医保险费高涨,这费用最终是转嫁到病人身上。我认为合理的误医保险诉讼最高额可以限制过高的保费,又可以使病人/家属在医疗事故发生时得到部分赔偿,应该有助于解决医患间的紧张关系。
本文来自:法律快车 www.lawtim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