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人都遇到过手机被恶意扣费的情况,被恶意扣费的主要原因是用户误点运行手机自身内置恶意扣费软件,或者用户自行安装的软件后台程序未经用户允许自行上网或发送短信定制各类信息服务。
遇到这种情况,打客服电话咨询时,电信运营商一般会推脱责任,说是用户客户端主动发送短信定制,运营商不承担责任。很多用户觉得被扣的钱不多或觉得投诉过程太麻烦,又不太懂相关产业规定,一般这类事情都不了了之,这就更纵容了那些恶意软件的开发者。
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杜绝这种恶意扣费现象,于2006年就发布了《关于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行为的通知》(信部清[2006]574号),大家以后再遇到手机被恶意扣费的情况,不要再嫌麻烦,可依据此通知精神向电信运营商投诉要求赔付。
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五、用户申请订制包月类、订阅类移动信息服务业务(包括短信、彩信、彩E、WAP等)时,基础电信企业应当事先请求用户确认,未经用户确认反馈的,视为订制不成立,且不得向用户收费;给用户发送的请求确认信息中,必须包括移动信息服务企业的名称、具体业务名称、资费标准、退订方式等应告知用户的信息。
用户使用按条点播类移动信息服务业务(包括短信、彩信、彩E、WAP等)时,基础电信企业应负责向用户发送收费提醒信息,告知用户业务名称和收费标准等信息;用户在同一天内反复使用的同一移动信息服务业务,基础电信企业应在用户当天首次使用该业务时,向用户发送收费提醒信息。用户明确表示不需要按条点播类业务收费提醒信息的,基础电信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障。
用户拨打移动语音信息服务(IVR)接入号码后,基础电信企业应负责首先播放语音通知,告知用户该服务的资费标准、收费的整体构成,并在得到用户确认后开始计信息费。对于用户确认的方式,可以采取由用户按键确认或者在语音通知中明确告知用户计收信息费的起始点等方式,用户未按键确认或者在语音通知播放完毕后6秒内挂机的不得计收信息费。
十、用户向基础电信企业投诉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问题时,基础电信企业应负责妥善处理,实行“首问负责制”。对于未按规定进行提醒或确认,以及订制关系缺失或不完整的收费行为,基础电信企业应在查证后立即向用户退还费用,并严格履行企业公开对社会做出的赔付承诺。
嗯,中国移动确实比其他两家规范。
向北京电信投诉其多收费,还是没有结果,三家运营商也就移动规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