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pril 25, 2024

美國醫院如何處理醫療糾紛?

  人生難免有意外,當這些意外發生時,受害人和其家人如何能維持他們的正常生活呢?在美國,這些意外的事件是以保險公司的形式來解決的。

  誤醫保險也是這麼一回事,醫生們/醫院/護士等等交誤醫保險費,當醫生和病人有醫療糾紛時,保險公司會出頭幫助醫生打官司。保險費根據各專業的風險而定,例如:產科的保險費約10萬美元/年,原因是:如果在接生的過程中,胎兒發生缺氧而造成大腦損傷,這種孩子一生的醫療和照顧費用可達百萬甚至千萬美元。內科和病理的風險比較低,保險費約1萬美元/年,神經外科風險高,保費約10萬美元/年。普外的保險費約6萬美元/年。誤醫保險費和汽車保險費有點相似,如果你在過去發生過數例訴訟和賠償,你的保險費也就節節高升了。以前麻醉師的誤醫保險費很貴,隨着監測儀的發展,麻醉師能及時發現問題和處理,麻醉意外大大減少,其保險費也就逐漸降低。

  當醫療意外發生時,醫院對病人/家屬的問題會盡量用專業化的態度來回答。一旦這糾紛成為訴訟,基本上是律師與律師之間的交道/鬥爭,以及法庭上的判決。醫生/醫院不會直接與病人/家屬打交道,以免言詞之中出錯給某一方抓住機會來進行攻擊或引起更大糾紛。任何醫療糾紛都是通過這種形式來解決的,其好處是:醫生和病人/家屬不會直接為此事爭鬧,由第三者來處理,這樣做比較理性和冷靜,避免了當事人之間的感情用事,甚至拳腳相對的可能性;事情的處理是有章可循,有法律為依據,正規且文明。不好的地方是:一件小事可以拖數年,甚至十多年。弄得病人/家屬/醫生疲勞不堪,而律師則是忙得不可開交,自然收入不菲。

  當病人因病死亡或在治療中出現了併發症,病人/家屬會去找律師商量,律師會分析這意外事件,看看醫生有沒有過錯,其責任是多少?如果病人的贏面高,律師會為病人打官司,並事先和病人/家屬簽好協定,律師和病人/家屬如何分配打贏官司所得的賠償。贏面不高的話,律師會拒絕接受這官司,因為沒有人願意做這賠本的買賣。

  當病人方面的律師決定打官司,他會按照法律程序進行,並向涉案的醫生髮送律師信。當醫生接到律師信時,他們把律師信交到保險公司,保險公司的專業律師會對病案進行調查研究,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如果醫生/醫務人員的過錯明顯,保險公司的專業律師會在儘可能的情況下減少賠償的金額(庭外和解),否則,保險公司的律師會代表醫生/醫院到法院打官司。在這種法律訴訟中,雙方律師各出奇謀,軟硬兼施,一個想多拿點賠償金,一個想少付點賠償金。在誤醫保險中,其實最大的贏家還是這些律師們。

  誤醫保險費是醫生們收入中一項不小的開支,是稅前的開銷,可以在營業額中報銷,這樣國家的稅收就減少了。醫生們談起自己的收入,都是把這筆開支減去後的收入。也就是說這筆開銷實際上是由病人自己承擔的。病人看病時,他們付的部分診金就是拿來交誤醫保險費。

  不過醫療訴訟還是給醫生們很大壓力,在某種程度上它迫使醫生們小心為病人診病,減少醫療事故。不過為了避免誤診,醫生比較傾向於開各種檢驗,用儀器的檢查來保護自己,增加了美國人的醫療開支。現在美國人的醫療費用超過5000美元/人/年,已成為美國人無法承受的經濟負擔,成為政客們在白宮裡吱吱喳喳討論的話題。我相信總有一天,美國會制定法律,限制醫療訴訟的賠償金額,加強預防治療和減少高科技的檢查和治療。據說加拿大醫療訴訟的最大賠償額是5萬加幣,這點賠償,律師們根本看不上眼,根本不接這種官司。加拿大每人的醫療費用不到美國醫療費用的一半,加拿大人的平均壽命比美國人長,可見醫療糾紛並不能延長人們的生命。

  沒有誤醫保險的美國醫生是不敢開業的,因為即使醫生的治療完全按醫療指南來做,有時仍會出現不可預料的併發症。從某種意義來講,誤醫保險保障了醫生和患者的利益,對醫患雙方都是件好事。但是,高額的醫療事故賠償使誤醫保險費高漲,這費用最終是轉嫁到病人身上。我認為合理的誤醫保險訴訟最高額可以限制過高的保費,又可以使病人/家屬在醫療事故發生時得到部分賠償,應該有助於解決醫患間的緊張關係。

本文來自:法律快車 www.lawtim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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