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pril 24, 2024

关于人像摄影作品的版权归属

提问:人像摄影作品中著作权是属于摄影师还是属于被摄者(模特)?比如在使用图片过程中中著作权到底是属于摄影师还是属于被摄者猫力?法律上该怎么衡量呢?比如:如果合同没有事先约定,摄影师给某模特拍了一组照片,模特如果自己使用这组照片作为商业用途,是否构成侵权?反之,如果摄影师未经模特允许将此照片商用获利,是否构成侵权?在合同没约定的情况下,这组照片的版权是属于拍摄者还是属于模特呢?是不是任何一方想要商用此组照片都需要征得对方的许可?

知乎:摄影作品在无特别约定情形下,其著作权(版权)归属于创作该项作品的主体,即作者(摄影师)。因此若无事先约定,被摄者将该组照片商用,应征得著作权人(即摄影师)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擅自使用构成侵权。 人像摄影的特殊性在于同时涉及著作权和肖像权的问题,即一般情形下由摄影师享有著作权,被摄者享有肖像权,两项权利相互制约。猫力事件中出现的是被摄者未经著作权人(摄影师)同意擅自将作品商用构成著作权侵权的情况。反之,如摄影师未经肖像权(被摄者)同意擅自将作品商用,则构成肖像权侵权。所以在涉及人像摄影作品商用时,应事先就其相关权利归属及使用方式和范围等进行明确约定,以避免出现纠纷。

总之,人像摄影作品同时受著作权和肖像权的约束,即一般情形下由摄影师享有著作权,被摄者享有肖像权,两项权利相互制约。非人像摄影作品不受肖像权限制,比如某摄影师拍摄了一组自然风光照片、花草树木的照片,摄影师享有这些照片100%的版权,他人无权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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