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April 27, 2024

電動自行車是不是非機動車?

電動自行車是不是非機動車?要想搞清楚這個問題,必須先弄清楚非機動車的含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章第一百一十九條中指出,

“非機動車”,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上道路行駛的交通工具,以及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等交通工具。

電動自行車的國家標準——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標準號:GB 17761-2018)中指出,電動自行車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具有腳踏騎行能力;具有電驅動或/和電助動功能;電驅動行駛時,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km/h;電助動行駛時,車速超過25km/h,電動機不得提供動力輸出;裝配完整的電動自行車的整車質量小於或等於55kg;蓄電池標稱電壓小於或等於48V;電動機額定連續輸出功率小於或等於400W……

只有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標準號:GB 17761-2018)要求的電動自行車才屬於非機動車。

原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標準號:GB 17761-1999)已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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